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获悉,一项旨在促进信息内容和服务产业的政策很快将会出台。信息内容产业将被视同与软件产业同样的重要地位,并在税收、审批等方面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按照相关主管部门的建议,信息内容业应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知识性内容两方面来界定,因此,“信息内容产品”将包括电子出版、信息服务、游戏、数据调查、互联网内容服务等方面。信息内容服务业作为以开发和利用信息资源为中心内容的产业,它提供的信息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信息化成就的大小。近年来,信息内容产业在国外发展势头迅猛,在美国和欧盟地区已经发展成为第一大支柱产业,在日本也已成为第二大产业。
据介绍,我国信息内容产业处于艰难起步阶段,信息源的开发利用滞后已成为推进社会信息化的首要障碍,产业边界不清、主管部门条块分割、知识产权立法滞后等诸多因素已经严重制约着这一产业的发展。
国家即将出台的相关产业政策希望从政策、法律和市场竞争环境等诸多方面培育信息内容服务产业。产业人士认为,国家对于信息内容服务业的政策倾斜,标志着国家信息化推进工作已经触及到了敏感的核心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