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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出台协议 政府采购价必须市场最低

2003年6月16日     来源:人民网        作者:窦楠       
关键字:北京  

    近日,朝阳区政府采购中心出台的政府采购《补充协议》,让供应商今后赚政府的钱比赚老百姓的钱还难,不仅要求采购价格要市场最低,而且供应商一旦违规,3年内不准再进入朝阳区政府采购市场。
    据朝阳区财政局欧副局长介绍,朝阳区从1999年开始实行政府采购,区政府采购中心发现个别供应商常常打合同的“擦边球”,有些供应商在供应商品市场价格下调时,却仍以原合同价售给政府机关;有些供应商则超出合同的供应范围,供应电脑配件的供应商却搭售办公用具等给来采购的政府单位。
    区政府采购中心在原来执行的采购合同的基础上,新制定《补充协议》,要求供货价格必须保证是市场最低价;供货范围不能超出合同规定的范围。《补充协议》最后一条严格规定,如供应商违反规定,则根据违规情况给予处理:从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解除合同并取消定点供应商资格,该供应商3年内不准进入朝阳采购市场;将供应商的违规情况和处理结果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引起工商、物价等部门的共同监督。

责任编辑: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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