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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不再设立“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003年6月13日     来源:粤港信息日报        作者:叶红菱 张晓颖       
关键字:广东  
    广东省财政厅近日明确表示,广东省不宜再设立“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如软件产业发展确实有困难需要省资金支持的,可按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有关事项要求,逐级向科技及财政部门提出申请。
    近期,有省政协委员建议省政府在2003年预算中安排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建议。该提案认为,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等地都安排了软件产业专项发展资金,广东不安排软件发展专项经费的做法可能导致进一步拉大广东省软件产业与其他发达地区的差距,也不利于广东省传统产业竞争力的加速提升。
    广东省信息产业厅认为,广东目前的软件产业规模仅次于北京,但广东的产品主要集中在应用软件领域,技术水平不高,与广东省的信息化和信息产业的需求相比仍然存在很大差距,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当前加大对软件产业的扶持是非常必要的,建议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对软件产业的扶持。
    对省政协委员的建议,省财政厅认为,近年来,省科技厅在明确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有关事项时,把“软件和网络技术及产品”作为一个重大科技专项列入科技专项指南并在省科技网上公开发布。省财政及省科技主管部门在安排“科技三项费用”时,已把广东省软件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的攻关项目及支持软件公共技术支撑平台的建设作为扶持重点。因此,广东省不宜再设立“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责任编辑: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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