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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有资产总量突破11万亿元

2003年6月10日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关键字:信息化快讯  国有资产  
    财政部近日宣布,2002年我国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步伐进一步加快,国有经济稳步发展,国有资产总量继续保持良好增长势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则签署第378号国务院令,公布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这标志着我国国有资产管理步入法制化的轨道。
据财政部统计,截至2002年底,我国国有资产总量共计118299.2亿元,比上年增加8982.8亿元,增长8.2%。在全部国有资产总量中,经营性资产76937.8亿元,占65%;非经营性资产41361.4亿元,占35%。中央占用国有资产为56594.2亿元,占47.8%;地方占用国有资产为61705亿元,占52.2%。
据悉,2002年我国经营性国有资产总量比上年增长5.2%。在全部经营性国有资产中,一般工商企业(含境外企业)占用65476.7亿元;金融保险企业(含境外企业)占用10223.0亿元;各类建设基金占用1238.1亿元。从结构变动情况看,一般工商企业国有资产有较大幅度增长,在经营性国有资产中所占比例有所提高,金融保险企业国有资产继续稳步增长。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378号国务院令,公布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该条例经国务院第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共8章47条,包括总则、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企业负责人管理、企业重大事项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新发布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对很多重要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包括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任何国企负责人;国资监管机构除履行出资人职责以外,不得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国内经济界人士普遍认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体现了管资产、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呀,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真正落到实处,表明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向前迈了一大步,进一步走入了法制化的轨道。
国资委有关人士近日在京指出,国资委将重点推进企业信息化和中央信息化,特别是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和管理。目前的监管方案包括国资委与所辖的196家中央企业的直接联网,对这些企业的财务管理等各种信息化情况进行调研,并根据调研结果提出下一步在这些中央企业中怎么样实施信息化管理。
有关人士指出,与中央企业直接联网就可以及时收集到这些企业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以及各方面的情况,同时也可以把国资委对企业的一些指令、要求,以及各方面的政策法规及时传达下去,通过这个网络可以更好地加强国资委对这些企业的监管力度,同时也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在途中周转的时间。
责任编辑: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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