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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首次出台计算机信息安全保护管理规章

2003年6月1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关键字:安全  
    广东省公安厅近日宣布,《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管理规定》将于今年六月一日起实施,这是该省首次出台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管理规章。
    广东现有互联网用户约六百万,居中国第一;网站数量近七万多个,居中国第二。但由于网络应用发展速度太快,网上的色情、赌博等有害信息和垃圾邮件泛滥,攻击网络、传播计算机病毒、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案件时有发生。
    虽然中国在信息系统的保护方面先后出台了一些法规,对维护信息系统安全和促进计算机的应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尚不完善。比如对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隐私,窃取他人上网帐号等行为,但以前的法规没有规定为违法行为或没有明确处罚;保护政府部门、金融证券、能源运输、教育科研等重要单位的信息系统没有列入保护范围等等。
    广东此次出台的该项规定全文共有二十八条,包括安全保护制度及技术措施、重点安全保护单位范围、法律责任等多个部分,如规定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为保护信息系统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暂停服务、暂时停机、暂停联网等紧急措施;各市公安局设立报警处置中心,负责受理网上发生的案件和指导处置重大安全事故等。 警方表示,该项措施旨在保护互联网的安全,同时也是为了给广大民众更大的网上自由空间。
    
    
责任编辑: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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