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works数字化企业网  »  新闻  »  业界动态  »  正文

美国知识产权律师称中国企业忽视专利吃大亏

2003年5月22日     来源:环球时报        作者:刘爱成       
关键字:知识产权  
    中国企业近来因为专利问题连遭美国公司起诉。美国霍根与哈特森律师事务所负责知识产权官司的杨卫宁和陈英律师告诉记者,对于美国市场,除了关税壁垒,还有专利壁垒,不了解美国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让不少中国企业吃了大亏。

    专利有国界性

    在美国,知识产权分为4大类:专利、商标、版权和商业秘密。在贸易中最重要的是专利问题,因为专利和版权不同,它有国界性。很多企业不知道,即使产品在中国有专利,但只要没在美国申请专利,在美国市场上销售就得不到保护。如果美国已经有了同类产品的专利,则根本不能在美国销售。去年,1家美国公司告了7家中国企业。这7家企业做一种电力安全方面的产品,已成功打进美国市场,但这种产品在美国早有专利,结果这7家企业不但产品不能在美国销售,而且要赔偿美国公司的损失。中国企业受到不小损失,有的公司甚至因此倒闭。
    杨律师介绍,这里有个事先进行专利调查的问题。在美国,企业在开发产品前首先会找律师咨询,看是否已有人申请了相关专利。而中国公司大多比较重视市场调研,却很容易忽视技术专利的调查。许多中国公司花了大笔的钱请外国公司做市场调查,结果弄清了市场潜力,却不知道人家对这类产品早有专利。这种盲目进入很容易遭到侵权起诉和罚款。

    调查费用省不得

    美国对产品侵权的惩罚分两种:一是无意侵权,只需赔偿对方的损失费;二是故意侵权,要3倍赔偿对方的损失。通常情况下,美国公司为了避免故意侵权,在申请专利前都要请律师调查。这样产品上市后,万一因律师调查疏漏被人起诉,他还可以出示律师当时的调查报告和意见书,来证明其行为不是故意的,以避免3倍的惩罚性罚款。
    陈英律师说,调查所支付的律师费和专利申请费是产品成本的一部分,美国企业在销售产品时会把这些费用算到产品价格当中。而中国公司通常以低价在市场上竞争,他们认为美国的律师费太贵,是不必要的成本,因而一般不请律师,但这样一来,往往要付出更高的代价。
    日本企业对专利问题特别重视。日本的技术首创和领先性发明很少,比如液晶显示屏,最先并不是日本企业发明的,但是现在这类产品的大部分专利都属于日本。日本人特别善于把别人的东西拿来进行改造,他们通常先给美国的专利拥有者一些使用费,把专利经过改进和完善后再到美国申请专利,这样改进的这部分专利就属于自己了。现在技术发展和更新都非常快,一件新产品可能会包含很多企业和个人的专利,目前的趋势是,各大企业先谈好利润分配,专利共享,日后销售也就不会扯皮。

    两种新趋势值得警惕

    杨律师补充说,现在有一种新趋势,就是美国公司不愿给中国企业专利使用权。他们认为中国产品售价太低,即使加上专利费,他们还是竞争不过,所以干脆就不允许你使用专利,把中国企业挡在美国市场外。针对这种情况,中国公司一定要在投产之前就同专利所有者谈判,即便是不同意也不至于造成损失。等到产品上市再跟人家谈,他知道了你的价格就极有可能不同意。即便同意了,要求支付的费用也会比较高。
    越来越多的美国公司用专利手段打压中国商品,一旦发现进入美国市场的中国货侵犯其专利权,立即索赔或封杀。现在还有许多美国公司到中国申请专利,这意味着,一旦美国公司在中国申请了专利,中国企业不但进不了美国市场,就连自家的地盘也丢掉了。杨卫宁律师说,现在她的客户个个都在中国申请专利,这种现象是过去少有的,很值得中国方面警惕。
    
    
责任编辑:木军
e-works
官方微信
掌上
信息化
编辑推荐
文章推荐
博客推荐
视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