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北京电子交易发展十分迅猛,与此同时,电子交易纠纷案件逐渐增多,虚假广告、网络欺诈、域名争议等案件时有发生。制订电子交易的“游戏规则”就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北京市政协委员、人民大学经济系教授邹正方日前呼吁:北京应当加紧制订电子交易条例,以保障电子商务业的规范有序发展。
邹正方指出,根据国外和我国其他地区的经验,电子交易立法应具有普遍性和超前性,并应着力解决好企业信用度、身份认证、认证机构的市场准入和管理和电子数据库的法律地位等问题。
“电子交易是通过网络进行的,要增进双方信任,减少欺诈事件发生,就必须健全电子商务的信用制度。”邹正方指出,“有关立法可通过完善与电子商务有关的如电子签名、电子合同等规定来保障企业信用度。”
至于身份认证问题的解决,邹正方认为,目前北京市已建立了多个电子商务认证中心,客户可以从中心得到一个“数字签名”,它可以确保交易者在网络上的身份是惟一的,但目前尚没有法规规定这个“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因此,有关立法应明确规定密码、口令、指纹等电子签名与书面签名具有同等的效力。
邹正方指出,认证机构是电子商务买卖双方重要的中介服务机构,但目前关于认证机构的市场准入和管理同样没有明确规定。有关立法应该对认证机构必须具备的条件、职责等作出详细规定,明确要求认证机构必须是经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密钥管理中心,并具有法人资格。同样,电子数据库的法律地位也亟待立法肯定。电子商务中所有交易信息都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但对这些数据的法律效力目前也没有明确规定,因此,有关立法应该对涉及到电子商务的一切数据进行分类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