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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NIC发3项域名管理办法给恶意抢注敲警钟

2002年9月27日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张旭光       
关键字:信息化快讯  
    9月25日,域名注册管理机构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在京正式发布了《域名注册实施细则》、《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与《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认证办法》。    
    作为域名注册管理机构,CNNIC将选择多家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供域名注册服务,在域名注册领域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注册服务品质。根据CNNIC通告,自9月30日起,凡符合该办法资格规定的机构均可以向CNNIC申请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认证资格,并向信息产业部申请备案。获得认证和备案的注册服务机构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受理域名注册申请。    
    鉴于存在两个月的注册服务机构认证和备案期,《域名注册实施细则》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在此之前,域名注册服务暂由CNNIC提供。根据CNNIC通告,在此期间申请注册域名,将实行与国际接轨的联机注册,除政府域名GOV.CN外,申请注册其他CN域名不用再提交任何书面申请材料。
    为解决因恶意抢注域名而引起的民事权益纠纷,CNNIC还同时公布了《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该办法也将于9月30日起施行。    
    CNNIC发布的《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及其程序规则,为域名恶意抢注行为再次念了紧箍咒。该《办法》规定,任何机构或者个人认为他人已注册的域名侵害其合法权益时,均可以向CNNIC认证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提出投诉,有关争议将在45天至60天内予以解决。    
    争议解决办法明确列举了三种恶意注册行为:
    (一)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二)多次将他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注册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联网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
    (三)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损害投诉人的声誉,破坏投诉人正常的业务活动,或者混淆与投诉人之间的区别,误导公众。
    
责任编辑:L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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