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明确从今年4月1日起提高纺织品、服装、轻工、电子信息、钢铁、有色金属、石化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财政部新闻办公室相关人士表示,此次调整共涉及3802个税号。其中,CRT彩电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6%;将金属家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将车辆后视镜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将锁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将商品次氯酸钙及其他钙的次氯酸盐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5%。
涉及有色金属方面的具体产品调整是:将有衬背的精炼铜制印刷电路用覆铜板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将六氟铝酸钠等化工制品、单晶硅片、直径大于等于30cm的单晶硅棒、铝型材、铜管材等有色金属材、部分凿岩工具、金属家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将碳酸钠等化工制品、锁具等小五金、铜板带材、仿真首饰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将硫酸锌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5%等。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处理铜部日常贸易事务的处长段绍甫表示,这次有色产品的出口退税税率的调整可提高有色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从铜行业来看,目前国际对铜材消费出现萎缩,国外订单明显减少,今年1~2月铜材出口大幅下降,铜材加工企业生产经营十分困难。而该通知的实施将有助于铜材的出口、缓解企业经营压力,也有利于占领和维持现有国际市场份额。
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信息部统计,今年1~2月,全国有色金属进出口贸易总额为73.95亿美元,与2008年同期147.93亿美元比减少了73.98亿美元,同比下降达50.01%。其中出口16.78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了22.17亿美元,下降了5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