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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税率调整 钢铁规划细则近日发布

2009年2月27日     来源:中国工业报        作者:段心鑫       
关键字:钢铁工业协会  振兴规划  产业调整  

    中国工业报记者从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了解到,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细则已经正式下发,近期将对外公布。

    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戚向东介绍,规划细则提出对高附加值、对机电产品出口有影响的相关品种将适时适度上调出口退税率;对生铁、铁合金、钢坯、钢锭以及附加值较低的线材、螺纹钢征收10%~25%的出口关税。

    另外,“公平税负”的问题在细则中得以体现。据介绍,规划细则将通过对来料钢材的进口环节加收增值税的方式,对国产钢材和来料钢材实行更加公平的税收政策。但这项政策的实行时间还没有确定。

    目前,对于加工贸易企业使用国产钢材和来料钢材,使用不同的增值税税收政策。加工贸易企业使用国产钢材生产的产品如果用于出口要征收17%的增值税,而用来料钢材生产的产品将免除产品出口的增值税。

    对规划细则中的个别措施也有相关人士提出了不同意见。例如,细则中提出支持汽车用钢、电站设备用钢等品种的生产,以调整行业产品结构。相关人士表示,这两方面用钢量占总量比例并不大,所起到的调整作用有限。另外,细则没有明确支持低附加值钢材产品出口的政策,有业内人士认为,我国钢铁业的实际情况决定了出口主要以低附加值产品为主,这类钢材在基础建设中需求量更大,缺少政策支持不利于我国钢材产品的出口。

责任编辑:李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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