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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协通过两公约规范钢材流通秩序和铁矿石贸易

2009年2月26日     来源:中国工业报        作者:冯以啸       
关键字:中钢协  铁矿石贸易  销售公约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2月19日通过了《规范国内钢材销售秩序公约》(以下简称《销售公约》)和《钢铁行业进口铁矿石贸易秩序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销售公约》针对目前国内钢材市场销售秩序混乱的现状,作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规定,以鼓励钢铁企业开展公平竞争,防止钢材市场大幅波动。而《自律公约》针对近年来我国进口铁矿石秩序混乱、对外谈判处于不利地位的现状作出了一系列规定,以规范铁矿石进口秩序,扭转我国在铁矿石谈判中的弱势地位。

    《销售公约》提出,保持供需平衡是稳定钢材市场的基本条件,钢铁企业要根据市场需求组织生产,坚持没有合同不组织生产的经营原则。这主要是针对目前国内钢铁产能严重过剩而作出的规定。鉴于国内钢铁集中度过低、产能分散的现实,公约提出,要发挥华北、华东、东北、中南和西南西北五大地区市场信息网络小组作用,及时对本地区市场状况、价格信息进行分析和研究,正确判断市场价格走势,交流企业营销经验。此外,公约提出,要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和网络;钢铁企业要加强市场开拓和销售渠道建设,减少中间环节,努力提高直供产品比例。

    为改变中国钢企在铁矿石谈判中的不利地位,《自律公约》明确要求统一进口铁矿石年度价格。授权一个进口铁矿石量多、对外谈判经验丰富的钢铁企业组成一个谈判组,代表中国钢铁企业对国际主流铁矿石供应商进行年度国际铁矿石价格谈判,所谈定的价格即为年度国际铁矿石公开价格。购矿企业在此价格下签订进矿合同,未经授权不许多头谈价格。

    此外,为规范铁矿石进口秩序、防止铁矿石进口商倒卖长协矿,《自律公约》规定,各钢铁企业进口铁矿石不得超过其自用生产量,对没有进口矿资质或进口量较小的中小型钢铁企业采取委托代理方式进行铁矿石进口。同时,为促进国内钢铁业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公约还规定,严格禁止进口铁矿石流向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和《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企业。

    目前,宝钢正代表中国钢铁企业与国际铁矿石供应商进行2009年度铁矿石价格谈判。鞍钢集团总经理张晓刚表示,2009年进口铁矿石价格能否回落到与钢材销售价格相适应的合理价位,是我国钢铁行业能否走出亏损困境的关键之一。

责任编辑:李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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