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经过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定为软件企业,研发、销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而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申请为重点软件企业。分别为:软件年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年出口额超过50万美元,且软件出口额占本企业年销售额35%以上,或软件出口额占本企业年销售额70%以上;或根据深圳市软件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在某些软件重要领域销售收入列全市前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