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工程造价调整策略对信息化工程的方案设计和合同执行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业务变革和信息系统复杂性使得难以梳理出详细的、稳定的需求方案。因为追求明确的需求、确定的价格,项目立项和合同周期经常大大延长。另一方面,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发生政策调整、组织变革、工程清单缺失、不可抗力等,使得合同执行与合同约定差异很大,给甲乙双方工作带来很大困扰,给建设工期和建设质量带来障碍。
在实际操作中,信息化预算和项目管理者较少采用价格调整策略,主要原因是对法律法规规范的了解不多,缺乏实操案例和经验。畅享网整理信息化工程造价调整相关的策略和做法,供业内参考。
一、工程费用管理
合同价格,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
1.工程的计量
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执行。信息化工程目前主要的计量方法有按工作量、按模块、按功能点、按服务效果等。
对于单价子目和总价子目,合同约定了不同的计量方式。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子目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结算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约定的计量方法进行计量的工程量。单价子目已完成工程量按月计量,承包人按月编制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承包人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每个子目的工程量后,发包人或监理人应要求承包人派员共同对每个子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以核实最终结算工程量。
总价子目的计量和支付应以总价为基础,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是进行工程目标管理和控制进度支付的依据。总价子目的计量周期按批准的支付分解报告确定。承包人按照约定的计量周期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并提交合同总价支付分解表所表示的阶段性或分项计量的支持性资料以及所达到工程形象目标或分阶段需完成的工程量和有关计量资料,发包人或监理人负责进行复核。
2.预付款
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扣回办法在合同中约定。
3.工程进度款支付
付款周期应按照约定与计量周期保持一致。承包人应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发包人或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进度付教申请单应包括:截止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发包人或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发包人或监理人有权扣发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任何工作或义务的相应金额。监理人出具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该部分工作。
二、合同变更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变更: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发包人和监理人均可以提出变更。监理人发出变更指示前应征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收到经发包人签认的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变更。未经许可,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变更。变更指示应说明变更的目的、范围、变更内容以及变更的工程量及其进度和技术要求,并附有关图纸和文件。承包人收到变更指示后,应按变更指示进行变更工作。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的14天内,向发包人或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报价内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估价原则,详细开列变更工作的价格组成及其依据,并附必要的施工方法说明和有关图纸。变更工作影响工期的,承包人还应提出调整工期的具体细节。发包人或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提交要求提前或延长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及相应施工措施等详细资料。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发包人或监理人与合同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己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双方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信息化工程发生变更时,较多的是系统模块的增加、删减和替换。如果合同价格明细清晰科学、依据充分,在处理变更估价时更容易达成多方一致。
三、合同价款调整
信息化工程执行中,合同价款调整常见情形有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等。
1.项目特征不符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_2013的规定,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对项目特征的描述,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全面的,并且与实际施工要求相符合。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根据其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及有关要求实施合同工程,直到项目被改变为止。
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实施工程合同,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应按照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按规范中工程变更相关条款的规定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
项目特征描述的要求是构成清单项目价值的本质特征,单价的高低与其具有必然联系。因此,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对项目特征描述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全面的,并且与实际施工要求相符合,否则,承包人无法报价。而当项目特征变化后,发承包双方应按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重新确定综合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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