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产业孕育安全可信、信息生产、数字变革的新需求,催生Web3.0产业创新发展。Web3.0将引领经济社会深度变革,完善供应链价值分配机制,开拓数字资产流通消费新市场,支撑数字原生价值创造新方式,打造社会组织新结构,但也给金融市场、网络内容、法律体系带来新的监管挑战。当前全球Web3.0产业逐渐成熟,技术标准形成共识,产业生态回归平稳,政策法规陆续出台,但我国重点布局的联盟链存在技术创新引领弱、产业合作有堵点、政策体系不完善的问题。我国应加快推出国家专项政策,支持行业应用走深向实,提升产业国际影响力,追赶Web3.0产业发展第一梯队。
Web3.0将对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
目前,Web3.0仍处于发展初期,内涵和概念逐渐形成。现阶段是以区块链为核心技术,赋予数据所有权和专属凭证,实现跨平台的数据可互认、可流通、可定价,构建安全可信的互联网。Web3.0将在人工智能和虚拟现实等信息技术推动下加速发展,对未来社会经济形态产生变革性影响。
构筑数字经济新模式
数字资产包括数据资产(资产化的图像、音频、文字等)和数字货币两种形式,Web3.0将支持在数据流通中拓展出数字资产的新形式,创造新的数字经济增长点,提升供应链各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效率,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开拓数字资产流通消费的增量市场。Web3.0将促进数据资产的确权和保护,推动制造业的方案、图纸、模型实现资产化,以及文化艺术领域形成数字藏品,释放生产和艺术资源新价值,加速创新要素的价值流通,开拓数字消费新市场。二是完善供应链价值分配机制。多机构主体间的智能合约加速凝聚产业各方共识,协调优化利益分配方案,推动构建线上协作的设计生产模式。Web3.0将促进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普适化、高效化,保障贸易真实性,提升数字资产抵押借贷效率,降低供应链中各主体的融资成本。三是支撑数字原生技术的价值创造新方式。Web3.0将支撑元宇宙的价值自生产、自循环经济模式,依托高可信的网络协议保障数字资产安全,利用智能合约提升数字贸易的信息处理效率,开辟数字空间的全新经济增长点。
奠定可信社会新基石
Web3.0具有的去中心化、公开透明、安全可信等核心特征,将有助于完善个人权利保障,助力实现社会平等关系,构建社会新型组织结构。在社会权利方面,完善个人隐私与数据保护。Web3.0将分离现实身份与应用数据,遏制人工智能对隐私的过度挖掘,使用户从大数据“杀熟”与“捆绑”中获得解放。在社会关系方面,建立社会成员的互信机制。随着人工智能内容生成工具逐渐普及,Web3.0的数字身份技术能够辨别源媒体是否被抄袭或深度合成,有望成为抵御数字媒体伪造和虚假信息宣传、建立可信社会环境的关键工具。在社会结构方面,支持构建更高效的组织管理模式。利用智能合约与通证激励机制,以Web3.0为基础的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具有更高的运作效率,有望快速实现组织的既实目标。名为“美国宪法DAO”的组织以购买拍卖行的美国宪法第一版印刷品为目标,72小时内在全球近2万网友中集资4000多万美元,较网络平均筹款时间缩短98%。
我国以联盟链为主的Web3.0产业仍存风险
当前国内外Web3.0产业有联盟链和公有链两条发展路径:国外以公有链为主体,易引起金融市场波动,冲击网络监管机制;我国以联盟链为主体的技术在安全可控上,更具优势,但在技术研发、产业发展、政策环境等方面仍存问题。
技术研发上,我国仍未占据原始创新阵地
我国Web3.0关键技术的安全防护能力缺乏实践验证,网络节点数远低于国外水平,未形成有效的迭代创新机制。在算法协议方面,网络扩展技术未充分安全验证。跨链技术与“零知识证明”是Web3.0网络建设的主攻方向,目前已在海外广泛探索试验。美国MultiChain跨链协议支持超过20条区块链互联,印度Polygon投入10亿美元专注“零知识证明”研发。我国相关技术尚未具备商业化条件,缺乏在生产环境中的试运行,安全性能待验证。在基础硬件方面,欧美企业长期保持垄断地位。在计算芯片领域,国产芯片仍难以满足Web3.0安全执行、大规模部署等高要求。英特尔、ARM长期保持垄断地位,我国微芯研究院、华为鲲鹏、海光等芯片厂商依赖开源架构跟进发展。在存储硬件领域,欧盟企业已形成规模市场,其中2022年法国Ledger、捷克Trezor的数字资产硬件钱包销售额近1亿美元。
在产业发展上,我国Web3.0生态仍存“孤岛效应”
近期,我国以数字藏品为代表的Web3.0先导应用陆续下架或停止服务,尽管有美联储加息导致资本流出的外在因素,但更重要的内在因素是我国Web3.0生态存在割裂问题。从产业协作看,巨头“各自为战”限制长期发展。北京、浙江、贵州等地已初步形成大规模城市链网,蚂蚁、腾讯等互联网巨头已积累上百种区块链应用实践,但各自生态未能互联互通,无法进一步形成规模效应。从产业融合看,跨网络和跨行业应用仍存堵点。Web3.0与Web2.0的网络资源尚未深度互通,传统企业与Web3.0企业仍未建立互赢互利的融合模式。目前,我国联盟链的服务场景和应用领域相对较少,主要聚焦在艺术、物流、金融领域,而其他行业的贸易权证尚未“上链”,物联网终端设备仍未通过Web3.0连接,赋能实体经济的潜力有待进一步开发。
在政策环境上,我国发展与监管布局双双滞后
国外Web3.0领域监管政策进入落地阶段,各国加大对产业链上下游的控制,但我国产业发展与监管政策仍待完善。一是我国缺乏顶层设计布局。我国在Web3.0领域仍是地方政府探索布局为主,未形成系统性安排。二是我国产业发展支持力度较弱。我国在Web3.0产业发展布局相对保守,至今未出台专项支持政策。三是我国未构建清晰的监管体系。我国现有政策文件重点布局Web3.0产业创新,但对监管主体和监管举措没有明确规定。
下一步推动Web3.0产业发展的建议
加快布局产业创新与治理体系我国应加快国家级Web3.0产业战略部署,建立面向下一代互联网的制度保障,填补监管与法律的空白。一是出台专项产业政策。规范Web3.0产业内涵与发展方向,统筹产业与监管部门协作机制,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创新。二是加快完善法律与制度保障。推动Web3.0产业新业态的法律研究,加快新型数字经济关键要素的立法进程,夯实产业创新应用的制度基础。三是依托创新应用先导区完善Web3.0治理体系。支持在北京、上海及粤港澳大湾区发展Web3.0全产业领域,做好安全可控保障和风险隔离,探索兼顾安全和发展的产业治理模式。加大支持行业应用走深向实的力度加快推动Web3.0与重点行业结合,促进制造、文旅等行业试点应用,支持新场景、新业态务实探索,构建健康有序的产业发展格局。一是鼓励制造业创新供应链协作方式。着力推动产业Web3.0布局应用,依托跨链新技术打破“数字孤岛”,推动制造业供应链跨场景协作。二是提升文旅业“数字藏品”长期运营能力。加快规范数字藏品市场,统筹文化、旅游资源的知识产权,严格控制产品发行周期与规模,保证供求平衡与稳定。三是探索Web3.0与未来产业融合发展。促进Web3.0与元宇宙协同创新,构建安全可信网络支撑,探索数字原生价值创造的经济新模式。
持续提升产业国际影响力
加快推动我国Web3.0技术与应用在海外发展,深度参与全球技术创新和治理体系,提升我国在全球Web3.0产业的地位。一方面,强化Web3.0全球创新合作力度。支持企业在全球主要公有链上技术研发,推动我国联盟链向海外延伸,逐步提升我国在Web3.0各链条的主导权。另一方面,进一步参与Web3.0国际标准建设。加强我国Web3.0标准体系研究布局,推动我国技术标准“走出去”,提升我国对Web3.0国际标准的贡献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