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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拟鼓励民企进入宽带市场 开放16试点城市

2014/11/26        

    11月26日下午消息,工信部网站今日公布《关于开放宽带接入市场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拟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宽带市场,基础电信企业需按照公平合理、平等协商的原则,积极与民营企业进行合作。

  意见稿拟规定,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宽带接入网络设施建设和运营;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宽带接入网络的投资并与基础企业开展合作;鼓励民营企业提供宽带转售服务等。基础运营商不得与民营企业签订排他性协议、并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宽带开放的首批试点城市为:太原、沈阳、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厦门、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重庆、成都。试点时间3年。

  参与试点的民营企业,其认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且要有3年以上电信行业从业经验。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有8年以上宽带网络建设和运营管理经验。

  工信部公告称,“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深化电信领域改革开放,促进民间资本投资和扩大信息消费,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国宽带接入市场具体情况和特点,我部研究起草了《关于开放宽带接入市场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4年月12月16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意见。”(木南)

  以下为意见稿全文:

  关于开放宽带接入市场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灵活、创新的优势,鼓励民间资本以多种模式进入宽带接入市场,促进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发展和业务服务水平提升。结合行业发展特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宽带接入网络设施建设和运营。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宽带接入网业务试点(《试点方案》见附件),试点企业可以建设宽带接入网业务所需的基础网络设施,为用户提供宽带上网服务。

  二、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宽带接入网络的投资并与基础企业开展合作。支持民营企业以资本合作、业务代理、网络代维等多种形式和基础电信企业开展合作、分享收益,并以基础电信企业品牌为用户提供宽带上网服务。

  三、鼓励民营企业提供宽带转售服务。支持拥有互联网接入服务(ISP)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民营企业,从基础电信企业租用接入网络资源,以自有品牌为最终用户提供宽带上网服务。

  四、基础电信企业要按照公平合理、平等协商的原则,积极与民营企业进行合作,在合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行业制度及以下规定:

  (一)基础电信企业不得与民营企业签订含有排他性条款的协议。

  (二)基础电信企业在向民营企业提供相关宽带网络资源时,其服务质量应不低于自身业务服务质量,相应价格应与民营企业平等协商确定,并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三)针对本意见第二条,基础电信企业应积极探索与民营企业互利共赢的合作发展模式,集团公司要加强对其所属公司的管理指导,切实保障用户合法权益,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制度体系。及时总结经验和问题,定期向电信管理机构报送与民营企业合作的有关情况。

  (四)针对本意见第三条,基础电信企业应积极向民营企业开放宽带接入网存量资源,向社会公开合作接洽部门和合作事项。集团公司要逐步建立相应的业务合作流程和管理办法,积极有序组织实施。对于发现再次转租转售宽带资源的情况,应立即责成合作企业停止转租转售行为,并妥善处理已发展用户的善后工作。

  五、民营企业在参与宽带接入网络建设和运营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电信行业管理要求及以下规定:

  (一)在建设宽带接入网络设施时,应当严格遵守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和有关通信工程建设的规定。同时应参与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禁止和房地产商、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委员会等第三方签署含有排他性条款的协议,保障用户的自由选择权。

  (二)上联互联网骨干网必须经由基础电信企业的城域网接入,不同地市的业务节点不得直连,其接入网络建设范围和连接(汇聚)节点位置要向电信管理机构报告。

  (三)以自有品牌开展用户宽带上网服务的,必须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协议中要明确约定接入速率、资费以及企业提前终止经营时预付费返还、争议解决的处理方式等,切实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

  (四)开展宽带转售服务的民营企业,要与基础电信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在服务质量保障、用户权益和用户信息安全保护等方面的责任划分,租用的接入网络资源严禁再次转租转售。在开展业务前,向电信管理机构报告,并定期报送宽带转售服务发展情况。

  六、电信管理机构要组织好本地开放宽带接入市场相关工作,探索完善事中事后的监管政策,加强对宽带接入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保障用户的自由选择权和企业公平接入,推动资源共享,培育和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责任编辑:王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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