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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已迈入战略主动期

发表时间:2008-6-13
近日,我国酝酿已久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通过了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审议。会议明确指出,我国今后将通过不断优化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来鼓励社会成员的创造性劳动。

    近日,我国酝酿已久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通过了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审议。会议明确指出,我国今后将通过不断优化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来鼓励社会成员的创造性劳动。

    这是继改革开放政策之后,中国企业获得的又一历史机遇;自此,首次成为中国知识产权创造主体的中国企业,将迎来第二个“黄金时代”。

    就在《纲要》通过审议后的几天后,全国首个“异地专利数据容灾与备份机构”便在武汉落成,接着全国首个“知识产权托管工程”又在京启动,而深圳也率先出台了《深圳平面设计作品版权保护办法》……一系列“实施”层面的知识产权动作表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已经进入了“战略主动期”。

    可以这样说,刚刚通过审议的《纲要》,为中国企业打开了进入第二个“黄金时代”的大门。

    但业内专家指出,新的“黄金时代”就在眼前,但这绝不是终点,而是中国企业前行的全新起点。挑战与机遇并存,中国企业需要着手建立并完善自身的知识产权体系,并全力提升知识产权的管理和应用水平,才能正确应对挑战,顺利进入第二个“黄金时代”。
 

责任编辑:余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