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工业结构调整规划纲要》提出了“十五”期间我国工业结构调整的主要目标:工业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工业生产增长速度预期为年均9%左右。
产业结构升级。电子信息、机械装备、汽车、石化等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在工业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能源结构明显优化,西部能源开发取得明显进展;2005年高新技术产业创造的增加值占GDP的5%;出口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机电产品出口占全国商品出口比重提高到50%左右,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提高到20%。
所有制结构改善。逐步收缩国有经济战线,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加强重点,国有资本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和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支持、鼓励、引导私营、个体企业健康发展,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
组织结构优化。形成一批拥有著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能力强,且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促进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形成产业内适度集中,企业间充分竞争,大企业为主导,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格局。
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基本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较为完善的技术创新中介服务体系及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的开发和推广体系;增强大型企业超前研究开发和技术储备能力,在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突破一批核心技术;提高企业技术开发投入比重和在申报专利中的比重,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
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十五”期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年均下降4.5%,工业取水量年增长控制在1.2%以内;2005年,节约和替代燃料油1600万吨、成品油500万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0%,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0年减少10%;重要矿产资源对工业发展的制约得到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