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称,这是中国第一次集中对网络域名纠纷案件进行判决,也是按照WTO的原则和法律程序进行的一次平等、公正、有效的审判。
在“肯德基”一案中,被告竟认为,KFC在中国并不驰名,翻译成中文就另有其意了(被告在其网页上称之为“酷发财”),所以其英文域名在中国并不驰名,构不成侵犯其商号权,也构不成不正当竞争。
记者注意到,除肯德基外,其余十起案件的原告也都是著名的跨国公司,涉及化工、服装、钟表、金融、服务、出版等广泛的领域。有意思的是除了肯德基公司起诉的是一家广州的公司外,其余十家跨国公司起诉的都是同一家公司——北京国网信息有限公司。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这些跨国公司的商标具有较长的历史和较高的知名度,因此对这些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域名注册人享有的合法权利给予公平的保护,符合中国法律规定和中国加入WTO后对国际社会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