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1世纪,信息化浪潮席卷全球。各国竞相加大信息产业投资,提高信息技术应用,以尽快提高国家信息化水平,提高国家综合国力。然而,如何定量反映信息化的水平和程度,并没有成熟的经验,各国都在探索之中。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化带来的挑战与机遇,将信息化放在覆盖现代化全局的战略位置上,提出“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战略方针。为此,将提出国家信息化指标作为信息化一项基础工作,同样也摆上了国家的议事日程。国家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明确指出:“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化指标体系,对于科学
评价国家及地区信息化水平,正确指导各地信息化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科学评价国家及地区信息化水平,正确指导各地信息化发展,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化指标体系,根据国家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信息产业部会同有关部委共同研究提出了《国家信息化指标构成方案》,作为当前进行国家和地区信息化水平量化分析和管理的依据和手段,信息产业部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试行。今后凡全国性信息化水平比较,须严格按照构成方案的统一规定进行。
为了深入理解“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化指标体系”的重大意义,我们根据有关资料,将国家信息化指标提出的来龙去脉,做一个概括的介绍。
1、提出国家信息化指标,用了八年时间
当初我国提出GDP指标,前前后后研究花了七年时间;而提出国家信息化指标,前后花了八年时间。
之所以如此慎重,是因为,统计指标是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路标,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这决定了指标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
深入研究国家信息化水平理论和信息化水平的测度与评价的科学方法,设置我国信息化水平评价和比较方面的统计指标体系,客观评价我国信息化发展水平,比较中国在世界信息能力、以及我国各地区间信息化发展水平方面的差异和特点,对于我国政府制定经济发展战略,完善国家宏观调控模式以及信息产业发展政策、提高我国信息能力和综合国力及国际竞争力水平,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比较地区间和领域信息化发展水平差异,从中找出问题,对因地制宜地推进信息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虽然社会各方面也提出过各种各样的信息化指标体系方案,但与政府考虑社会和经济发展导向的角度,毕竟存在这样那样的距离。因此,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化指标体系,对于科学评价国家及地区信息化水平,正确指导各地信息化发展,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国家信息化推进工作办公室(及其前身)从1993年起,就把建立国家信息化指标体系作为一项基础工作,进行了前期课题研究。信息产业部成立后,更将这项工作纳入工作职能。八年间,汇集了各部委、各省市、各院校的大量专家和大量研究成果,先后出过几十套方案,开过十多次专家讨论会,仅文献就积累6000多篇,并进行了省、市、镇各级试点,出版了专著。委托国家统计局有关部门专门立项进行《国家信息化水平测算与评价》课题研究,开展试算,直到方案算通,证明可操作为止。为这项工作落到实处,还委托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承担了指标的研究测算工作,组建了国家信息化测评中心,并计划建立国家信息化测评研究院。经过八年艰苦细致的工作,国家信息化指标研究成果,已产生了广泛社会影响,成为“事实标准”。正式推出试算指标,条件已完全成熟。
2、指标研究的背景与方案出台过程
在信息化测度的理论及信息能力评价与比较等方面,国内与国际上己有很多研究,特别是美国和日本学者对社会信息化发展水平的定量测算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如六十年代美国的波拉特提出的GDP比重法和就业结构分析法,日本学者提出的信息化指数法等,为信息能力的测算提供了重要的手段。
为了使统计与分类结果尽可能地反映技术与经济的发展,1999年7月,北美自由贸易区的三国(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公布了统一的“北美行业分类系统”(MAICS),取代三国各自原有的行业分类系统。首次将“信息”视为一种“产品”,并据此重新定义了“信息业”。将信息业划分为四个行业:出版业、电影和录音业、广播电视和通信行业、信息服务和数据处理服务行业。由于对信息及相关的产业有了较明确的定义,通过相应的统计数据就能更准确地了解和分析北美地区的信息及其相关产业的发展情况。2001年3月,联合国第32届国际统计会议已经明确,联合国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将采用北美产业分类系统中的“信息产业”的定义和范围作为联合国推荐的信息产业辅助分类,并以此进行国际比较。我国在修订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时,也将参照北美产业分类系统中的“信息产业”,制定我国的信息产业相关分类。
美国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化指标体系工作,1999年5月25日,在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和副总统戈尔直接要求下,美国商务部邀请全国专家,在华盛顿举办了围绕信息经济测度主题的“数字经济会议”。会后,美国进步研究所组织专家建立了由13组指标构成的新经济指数体系,并发布了《新经济指数》报告,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主张美国摒弃左右之争,适应信息时代现实的“新经济方案”。对决策产生了重大影响。
为了给美国政府的最高宏观决策,提供数量分析依据,美国商务部从1998年4月15日起,定期发布《浮现中的数字经济》报告(后改为《数字经济2000》系列),研究IT对增长、通胀和就业三大宏观经济目标的作用机理。报告采集数据,得出结论,认为IT对“新经济”起决定作用。由于该报告得到美国最高决策者的高度重视,它的第二份报告改由副总统亲自发布。美国商业部目前还定期公布电子商务统计数据。
鉴于信息化指标工作日益增长的重要性,美国政府正将这项工作纳入政府职能。由美国人口统计局负责,制订了2000财年(1999年10月至2000年10月)的电子经济指标体系项目计划,安排人力物力,从支撑设施,电子业务过程和电子商务交易三个方面,进行系统化、正规化的测度和分析。
中国从信息化起步阶段,就将指标体系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从1993年起,国家经济信息化联席会议、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了多项信息化指标体系软课题研究。与此同时,中国信息经济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信息中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原邮电部等有关部门的专家也曾对我国信息化指标进行过研究和测算;上海市、江苏省、大连市等地信息办也开展了信息化指标体系的课题研究。这些研究都取得了很好的成果,为国家信息化指标的研究提供了基础理论和实践方面的支持。
信息产业部组建后,信息化推进司(国家信息化办公室)继续把信息化指标体系工作列为重点,为这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必要保障,并得到国家统计局专家大力支持。1999年2月,国家信息化推进工作办公室会同国家统计局、国家信息中心、中国信息经济学会、中国社科院数量经济所等有关单位,经过反复研究,初步确定了国家信息化指标体系构成方案。4月15日至16日,国家信息化推进工作办公室主持召开了信息化指标体系制定工作研讨会。研究讨论国家信息化指标体系制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征求对“国家信息化指标体系构成方案”的意见,并对“构成方案”中指标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具体研讨,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这次会议上专家的意见,又对构成方案进行了较大调整,5月至8月,围绕指标体系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协调,取得了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并取得数据。9月,与国家统计局有关部门达成协议,以课题方式开展指标体系的测算工作,10月中旬得出初步结果。
1999年11月16日,国家信息化推进工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征求国家信息化指标体系构成方案修改意见的通知》(国信办[1999]35号),文件包括三个附件,即《国家信息化指标体系构成方案(征求意见稿)》、《对国家信息化指标体系构成方案的说明》、国家信息化指标体系中各省市测算数据。根据各方面意见,对信息化指标体系数据,重新进行了测算,反复修改完善分析结果。于2000年1月,提交了成形的课题报告和全部指标的初步测算分析结果。2000年1月28日,国家信息化推进工作办公室召开专家评审会,对课题报告进行审查,并通过了验收。
此后,国家信息化指标方案开始纳入方案修改和工作协调阶段。经过一系列部内协调工作,信息产业部于2000年7日6日,举行了第41次部长办公会,专题研究了国家信息化指标体系工作。会议提出了进一步修改上报的意见。根据部长办公会意见,对方案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修改补充,形成了由24个指标组成的国家信息化指标体系构成方案。
2000年11月7日,国务院副总理、国家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吴邦国主持召开了国家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专题讨论了国家信息化指标体系工作,指出:“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化指标体系,对于科学评价国家及地区信息化水平,正确指导各地信息化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为适应当前信息化工作的需要,请信息产业部会同国家统计局、质量技监局,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广电总局、新闻办等有关部门,尽快研究提出若干反映国家信息化水平的统计指标,成熟后依照有关规定发布”。
从2001年1月8日到6月25日,信息产业部在与相关委办局的协调过程中,先后四易其稿,在原有24项指标中选择保留了15项,同时在信息产业部、国家统计局、国家经贸委有关专项课题基础上,提出5项新增指标,构成了由20项指标组成的改定后的指标构成方案。并以《关于印发〈国家信息化指标构成方案〉的通知》(信部信[2001]434号)形式发布。
在整个研究过程中,国家信息化推进工作办公室围绕信息化指标体系工作,开展了一系列基础理论研究。包括组织翻译了美国商业部的《浮现中的数字经济》之一(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之二(友谊出版社出版),翻译了研究信息化指标的国外专著《新经济指数》(友谊出版社出版),并编辑《信息化水平测度的理论与方法》(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汇集国内外研究成果,为进一步的研究积累了丰富的文献资料。
3、国家信息化指标构成方案的特点
要想深入理解国家信息化指标体系构成方案有关指标的设置,就有必要对这些指标设计上的特点有所了解:
(一)提出国家信息化指标的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信息化建设的日益深入和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建立既适合中国国情、又能够与国际接轨的信息化水平评价与统计指标体系,已经变得十分重要。通过对信息化指标的统计与分析,可以定量地衡量国家、地区或者城市的信息化程度,提高推进信息化建设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对于有效地指导和促进信息化建设,特别是为研究制定信息化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供科学的、量化的依据,进而推动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信息化指标的定义和特点
国家信息化指标,是在国家信息化的六个要素(六要素包括信息资源,信息网络,信息技术应用,信息技术和产业,信息化人才,信息化政策、法规和标准)中,选择反映信息化体系各个要素水平的指标,通过国家、部门和地区已有和新增的统计报表,以及有关单位抽样统计获取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它包括:国家信息化指标构成方案、指标数据和有关统计分析测算的方法制度。国家信息化指标的建立,采取政府主导的方式,突出权威性、连续性和实用性。信息化统计指标体系需要根据国家信息化发展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变化而不断调整。
(三)制定信息化指标的原则
总的原则:制定国家信息化指标,要符合国情,要符合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要符合国家统计法的规定,要与国际信息化指标测算方法相适应。
1、符合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
国家信息化指标要综合反映国家信息化的水平及发展趋势,根据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确定指标权重及统计方法。指标体系根据国家信息化六要素来制定,要以包括六个要素的有机整体,构造反映中国信息化发展程度和水平的完整的信息化指标体系。
2、符合国情并适合国际间比较
世界各国信息化飞速发展,信息化程度成为国家竞争力高低的重要标志。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了信息化程度和信息化水平的比较研究工作。因此,信息化指标体系的确定既要考虑反映符合中国国情的发展,也要考虑能与国际间信息化比较接轨的因素。
3、要具有综合性和可操作性
指标体系的设置一方面要具有综合性,以尽量少的指标既能按单项指标、部门、地区进行统计,又能完成综合评价的任务;另一方面要具有可操作性,充分利用现有统计渠道和统计数据,同时辅以抽样方法,取得较为准确的数据。
4、要具有导向性
任何一种指标的设置,在实施中都将起到引导和导向作用。为了推动信息化的发展,指标将从促进信息技术应用、信息人才培养、信息产业发展、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提高信息化在国民经济发展中主导作用的效果等方面加以引导,使中国信息化的评价建立在科学化和促进中国提高信息化水平、尽快缩小与国际间信息化发展差距的基础之上。
国家信息化指标构成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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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解释 |
指标单位 |
资料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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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每千人广播电视播出时间 |
目前,传统声、视信息资源仍占较大比重,用此指标测度传统声、视频信息资源。 |
小时/千人(总人口) |
根据广电总局资料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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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均带宽拥有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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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宽是光缆长度基础上通信基础设施实际通信能力的体现,用此指标测度实际通信能力 |
千比特/人(总人口) |
根据信息产业部资料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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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人均电话通话次数 |
话音业务是信息服务的一部分,通过这个指标测度测度电话主线使用率,反映信息应用程度 |
通话总次数/人(总人口) |
根据信息产业部、统计局资料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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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长途光缆长度 |
用来测度带宽,是通信基础设施规模最通常使用的指标 |
芯长公里 |
根据信息产业部、统计局资料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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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微波占有信道数 |
目前微波通信已经呈明显下降趋势,用这个指标反映传统带宽资源 |
波道公里 |
根据信息产业部、统计局资料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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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卫星站点数 |
由于我国幅员广阔,卫星通信占有一定地位 |
卫星站点 |
根据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统计局资料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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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每百人拥有电话主线数 |
目前,固定通信网络规模决定了话音业务规模,用这个指标反映主线普及率(含移动电话数)。 |
主线总数/百人(总人口) |
根据信息产业部资料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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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每千人有线电视台数 |
有线电视网络可以用作综合信息传输,用这个指标测度有线电视的普及率 |
有线电视台数/千人(总人口) |
根据广电总局、统计局资料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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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每百万人互联网用户数 |
用来测度互联网的使用人数,反映出互联网的发展状况 |
互联网用户人数/百万人(总人口) |
根据CNNIC、统计局资料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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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每千人拥有计算机数 |
反映计算机普及程度,计算机指全社会拥有的全部计算机,包括单位和个人拥有的大型机、中型机、小型机、PC机, |
计算机拥有数/千人(总人口) |
根据统计局住户抽样数据资料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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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每百户拥有电视机数 |
包括彩色电视机和黑白电视机,反映传统信息设施 |
电视机数/百户(总家庭数) |
根据统计局住户抽样资料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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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网络资源数据库总容量 |
各地区网络数据库总量及总纪录数、各类内容(学科)网络数据库及总纪录数构成,反映信息资源状况 |
吉(G) |
在线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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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电子商务交易额 |
指通过计算机网络所进行的所有交易活动(包括企业对企业、企业对个人、企业对政府等)的交易的总成交额,反映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
亿元 |
抽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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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企业信息技术类固定投资占同期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 |
企业信息技术类投资指企业软件,硬件,网络建设、维护与升级及其它相关投资,反映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
百分比 |
抽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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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信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信息产业增加值主要指电子、邮电、广电、信息服务业等产业的增加值,反映信息产来的地位和作用 |
百分比 |
根据统计局资料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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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信息产业对GDP增长的直接贡献率 |
该指标的计算为:信息产业增加值中当年新增部分与GDP中当年新增部分之比,反映信息产业对国家整体经济的贡献 |
百分比 |
根据统计局资料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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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信息产业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出占全国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出总额的比重 |
该指标主要反映国家对信息产业的发展政策。从国家对信息产业研发经费的支持程度反映国家发展信息产业的政策力度 |
百分比 |
根据科技部、统计局资料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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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信息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占全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比重 |
全国基础设施投资指能源、交通、邮电、水利等国家基础设施的全部投资,从国家对信息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支持程度反映国家发展信息产业的政策力度 |
百分比 |
根据信息产业部、广电总局、统计局资料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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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每千人中大学毕业生比重 |
反映信息主体水平 |
拥有大专毕业文凭数/千人(总人口) |
根据统计局资料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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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信息指数 |
指个人消费中除去衣食住外杂费的比率,反映信息消费能力 |
百分比 |
根据统计局资料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