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国家信息化指标构成方案由每千人广播电视播出时间、人均带宽拥有量、人均电话通话次数、长途光缆长度、每百人拥有电话主线数、每千人有线电视台数、每百万人互联网用户数、每千人拥有计算机数等20项指标组成。
这个方案是由信息产业部会同有关部委历经8年的时间共同研究并提出的。方案从我国国情出发,同时考虑能与国际间信息化相比较,具有综合性和可操作性的特点。
信息产业部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工作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方案的试行工作。今后凡是全国性信息化水平比较,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信息化指标构成方案的统一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