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定价权仍归国家发改委
中国新组建的能源行业管理机构国家能源局“三定”方案日前正式公布。根据“三定”方案,此前热议的能源价格决策权仍由国家发改委掌握,国家能源局只有建议权。
据悉,国家能源局提出调整能源产品价格的建议后,需要报国家发改委审批,或发改委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
同时,国家发改委在调整涉及能源产品的价格时,也要征求国家能源局的意见。
另外,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天然铀等能源境外重大投资项目也由国家能源局核准或审核。
责任编辑:江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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